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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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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场所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广东抗震支架厂家

 一、防止火灾措施

  气体燃烧爆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可燃物体、氧或氧化剂、点火源。因此防火也必须从这三个方面特别是从防点火源入手。

  1.易燃易爆场所如油库、气瓶站、煤气站和锅炉房等工厂要害部位严禁烟火,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2.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厂房内,应尽量避免明火及焊割作业,最好将检修的设备或管段拆卸到安全地点检修。当必须在原地检修时,必须按照动火的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还需请消防队进行现场监护。

  3.在积存有可燃气体或蒸汽的管沟、下水道、深坑、死角等处附近动火时,用可燃气体报警仪分析气体浓度,必须经处理和检验,确认无火灾危险时,方可按规定动火。

  4.熬炼设备的操作,要坚守岗位,防止熬锅破漏。同时熬炼设备必须设置在安全地点作业并有专人值守。

  5.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禁止使用明火烘烤结冰管道设备,宜采用温水等化冰解堵。

  6.对于混合接触能发生反应而导致自燃的物质,严禁混存混运;对于吸水易引起自燃或自然发热的物质应保持使用贮存环境干燥对于容易在空气中剧烈氧化放热自燃的物质;应密闭储存或浸在相适应的中性液体(如水、煤油等)中储放,避免与空气接触。

  7.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还应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8.易燃易爆场所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鞋帽,严禁穿钉子鞋、化纤衣物进入,操作中严防铁器撞击地面。

  9.对于有静电火花产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提高环境湿度,可以有效减少静电的危害。

  10.可燃物的存放必须与高温器具或设备的表面保持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高温表面附近不宜堆放可燃物。

  11.熔渣、炉渣等高热物要安全处置,防止落入可燃物中。

  12.应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不能用水扑灭碱金属、金属碳化物、氢化物火灾,因为这些物质遇水后会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可燃气体,释放大量的热,使火灾进一步扩大。

  13.不能用水扑灭电气火灾,因为水可以导电,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也不能用水扑灭比水轻的油类火灾,因为油浮在水面上反而容易使火势蔓延。

  14.钢铁水泄漏发生火灾,不可用水扑灭,因为高温金属液遇水会发生爆炸。

  二、火灾限制措施

  一旦发生了火灾,则必须认真果断地采取防止火焰蔓延的限制措施,在限制措施中,必须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防止可燃物的堆积

  火灾扩大多数是在离起火点较近的地方堆积有可燃物而使火焰蔓延开来,在有火灾危险的工作场所中,如果大量堆积不必要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等是十分危险的。如果要贮存这些东西必须设置安全的仓库和堆场。

  2.使建筑物、设备成为非燃烧或难燃烧体

  建筑物应当采用非燃烧或难燃烧体的结构,对里面的家具、器具等设备,也应尽量采用难燃烧材料制成。另外,特别要注意,一些材料或制品虽然具有难燃性能,但在火灾时能产生大量烟和有害气体的材料,也应避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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