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防火监督工作发展趋势的探讨- 广东抗震支架厂家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改善单位消防安全条件、提高自身防范火灾的能力,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如何从大量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转变过去大包大揽的做法,从而转变观念,创新机制,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推进消防社会化工作上去,是消防部门需要探讨的重大课题。为更好地落实刚刚闭幕的市“两会”提出,把深圳建设成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全球先锋城市的目标。笔者就当前防火监督工作发展趋势谈谈自己的看法。
1. 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与政府职能转变
公共危机管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改革创新都与政府职能转变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
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把政府职能归结为四个方面: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历史任务。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府逐步由全能政府转变为把发展经济作为核心职能的经济发展型政府。诚然,这是历史性的进步,但经济发展的要求,市场经济需要的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在计划经济时期,从客观上到微观上对经济活动进行管理曾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不再是通过直接投资和直接运作来发展经济,而是通过完善市场机制、改善宏观经济条件,提供公共服务、改善公共管理,解决公共问题,制定公共政策,促进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权力的代表者、执行者,必然成为公共安全这一市场无法提供的公共产品的主导者和提供者。全面加强公共危机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适应新时期、新阶段的消防监督体制和运作机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切、最直接的利益所在,是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部门的必然要求。
公共管理学认为,公共管理是政府与非政府公共组织,在运用所拥有的公共权力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在维护、增进与分配公共利益以及向民众提供所需的公共产品(服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是推进公共管理的社会化,建立一种开放的思维模式,动员全社会一切可以调动与利用的力量和以政府管理为核心的多元化的管理体系。其最新路向为:第一,出台较为全面,不断完善的服务法规。依法行政是消防监督现代化的核心,消防监督管理是需要法律规章保障,消防监督服务同样需要法律作为依托。第二,确立行为明确和规范的服务基准,消防监督管理的目的在于出色的服务,在于确保社会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国民的消防安全,在社会经济高效全面发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第三,建立较为规范的监督服务管理机制。在消防监督过程中要实现高质量的服务社会,必须有完善的制度加以保证。第四,逐渐形成网络管理系统。各级消防监督机构一定要发挥网络系统所具有的信息共享、资源互补、经济节约、运转高效、内容健全的优势,通过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发文、网上查询、网上录入等工作,使我们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和消防信息系统发挥最大效率。第五,不断推出消防监督服务方略。在整个消防监督和执法过程中,服务于社会发展、服务于经济建设、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公共安全等属于较为具体的层面;消防监督服务宗旨、消防监督服务理念、消防监督服务规范最终都要通过消防监督服务手段体现出来。也就是说你采取什么样的监督工作方法?什么样的监督工作思路?什么样的监督战略?什么样的监督模式等……。
2. 市场经济条件下防火监督工作面临的问题
2.1 消防监督工作由行政型向法律型转变 在我国经济建设向全面协调发展转变的时期,消防工作依靠单一管理体制为主的行政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全面协调发展的需要,逐步进入了遵循法制原则、运用法制手段规范和加强社会各单位自身消防管理的法制化轨道。近年来,我国的消防法制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已经颁布实施了消防法规30多部,国家强制性消防工程技术规范、国家和行业消防技术标准230多部,地方性消防法规80多部,初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基本法律,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指导性文件为依托,构建新的消防法律体系。只注重单一依靠行政管理手段,已经无法满足全面协调发展的需要,应依法建立新的消防管理体制。
2.2 由政府责任主体唯一型向社会化多样型转变 作为政府公共管理部门之一的消防机构,既具有较强的强制性和专业性,又具有普遍的社会性和群众性。有些政府和部门的领导同志认为,消防工作是公安消防机构的事情,而公安消防机构内部也有许多同志存在很强的权力意识,对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工作大包大揽,忽视了社会单位责任主体意识,导致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下降,公安消防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角色错位。实践证明,消防工作涉及社会各行各业、千家万户,仅靠公安消防部门“独家经营”,显然是难以应对。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建立在一个多种机制体制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监督、单位负责、公众参与,具有多中心主体的相互共管、互为补充的最佳组合,能够全面展现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强大力量和潜力。
2.3 由传统的管理型向现代的管理型转变 传统的消防监督管理主要靠公安消防部门,消防部门几乎包揽了社会消防安全事务,其他部门、单位、公民都处于次要或被动地位,单靠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采取死看死守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应转向以人为本,重视“技防”、“物防”发展。通过有效措施和手段,前移预防火灾的关口,切实减少隐患“存量”,有效控制“增量”,把火灾控制在发生之前,使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特别是要加大火灾预防与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灭火救援模拟训练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灾害事故危险源安全评估体系及建筑物性能化消防安全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把以“人防”为主调整到人、技防范相结合的轨道上来,不断增强消防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发展潜力。
2.4 消防监督模式上由管控型向服务型转变 管理和服务是相辅相承的辩证统一体,疏于管理的服务,很难起到规范行为的作用,疏于服务的管理,往往缺乏应有的自觉性和有效性,会偏离管理的方向,影响和阻碍经济的发展。因此,要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坚持严管和教育有机结合,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有机结合起来,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体现在消防监督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
2.5 消防人才配置上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 实践证明,现代化程度越高,致灾因素越多,火场情况越复杂,火灾扑救难度也就越大。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们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防火、灭火救援人员应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重、特大火灾往往集火灾、爆炸、毒化泄漏,日趋呈现出多层次、大面积、立体化、全方位,越来越复杂和多样性,复合型指挥人才是社会现代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信息技术在消防模拟训练领域的广泛应用,创造出高拟真度的虚拟空间,实现了地理空间与虚拟空间的有机结合,拓展了防灭火训练控制火灾隐患及火灾的能动作用和预实践功能,改变消防战斗力的生成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