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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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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燃烧爆炸事故采取的主要措施- 广东抗震支架厂家

    1)民用爆破器材
    (1)、 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工艺技术应是成熟、可靠或经过技术鉴定的。
    (2)、凡从事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贮存的企业,应制定能指导正常生产作业的工艺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3)、可能引起燃烧事故的机械化作业,应根据危险程度设置自动报警、自动停机、自动卸爆、应急等措施
    (4)、所有与危险品接触的设备、器具、仪表应相容
    (5)、有危及生产安全的专用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鉴定。
    (6)、预防火炸药生产中混入杂质。
    (7)、在生产、贮存、运输时,不允许使用明火,不得接触明火或表面高温物;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时,在工艺资料中应作出明确说明,并应限制在一定的安全范围内,且遵守用火细则。
    (8)、在生产、贮存、运输等过程中,要防止摩擦和撞击。
    (9)、要有防止静电产生和积累的措施。
    (10)、火炸药生产厂房内的所有电气设备都应采取防爆电气设备,所有设施都应满足防爆要求。
    (11)、生产、贮存工房均应设置避雷设施,所有建筑物都必须在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内。
    (12)、在火炸药的生产中,避免空气受到绝热压缩。
    (13)、要及时预防机械和设备故障。
    (14)、生产用设备在停工检修时,要彻底清理残存的火炸药;需要电焊时,除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外,还要采取消除杂散电流的措施。
        2)烟花爆竹
    烟火药制造过程中的防火防爆:
    (1)、烟火药原材料应符合质量标准。
    (2)、粉碎应在单独工房进行,粉碎前后应筛掉机械杂质,筛选时不得使用铁质、塑料等产生火花和静电的工具。
    (3)、黑火药原料的粉碎,应将硫磺和木炭两种原料混合粉碎。
    (4)、铝粉、镁铝合金粉、氯酸盐、赤磷等高感度原料的粉碎必须在专用工房中,使用专用设备和专用工具,并有专人操作。
    (5)、粉碎和筛选原料时应坚持做到:
    ①三固定:固定工房、固定设备、固定最大粉碎药量;
    ②四不准:不准混用工房、不准混用设备和工具、不准超量投料、不准在工房内存放粉碎好的药物;
    ③所有粉碎和筛选设备应接地,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要做到远距离操作,进出料时必须停机停电,工房应注意通风。   
    (6)、烟火药的配制和混合时要严把领药、称药、混药三道关口。 
    (7)、压药与造粒工房要做到定机定员,药物升温不得超过20C°,机械造粒时应有防爆墙隔离和连锁装置等。   
   (8)、药物干燥时要控制药量、温度,严禁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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