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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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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津工业煤矿地面储煤场防灭火安全措施- 广东抗震支架厂家

我矿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实行地面储煤场防灭火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一、矿成立矿井地面储煤场综合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忠贤
    副 组 长:慈忠贞 
    成    员:张守金  秦继龙  赵守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调度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矿井地面储煤场防灭火日常管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矿长:负责地面防灭火措施的落实,配齐防灭火所需的人、物,对防灭火工作负全面责任。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地面防灭火工作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防灭火措施的落实,对防灭火技术方案、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负责。
    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防灭火技术方案、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审查或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灭火技术工作负责。
    安全副矿长(助理):负责地面防灭火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防灭火工作的实施,对地面火灾的预防及发生火灾时的安全工作负责。
    机电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储煤场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安装,对违反有关规定私自安装电气设备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追查处理。
    机电科:负责储煤场用电设备安装、用电的审批,负责安装过程的技术指导,保证安装的电气设备完好、供电合理,防止因供电设备不完好、供电线路不合理引起电气火灾。
    供应科:负责防灭火、消防器材的供应。
    调度室:负责对防灭火过程进行调度指挥、煤场储煤管理工作、煤场防灭火工作日常管理。
    安检科:负责组织防灭火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三、防灭火日常管理
    1、每天每班必须由调度室负责对煤场煤堆进行测温检查,并填写测温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并建立健全煤场测温记录,为了防止自燃起火、贮煤温度应控制在60℃下,发现温度上升有可能超过 60℃时,应采取洒水等措施降温。
    2、加强储煤场管理、建立储煤场检查制度,每天每班必须由调度室派专人负责对储煤场进行不少于两次巡查,并记录行走路线及各个地点情况,汇报矿调度室。
    3、每天每班由调度室负责对防火地点的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灯等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
    4、每天每班由调度室负责检查消防水源阀门、外接口、消防水带、水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防灭火安全措施
    1、原煤升井后,经转运到地面煤场贮存后,应使用铲车将其推平整、压实,煤堆整齐成型且界限分明,煤堆四周不能有散积浮煤堆,地面卸煤点10米范围内不准存煤,应及时对卸煤点附近的原煤进行转存,并派专人巡视。
    2、如发生煤自燃预兆时,应及时进行翻煤堆,再分层压实,或采取洒水等其它措施,防止煤堆发火。
    3、使用铲车时,必须对机械进行细致检查,防止漏油,严禁铲车进入明火区域。
    4、原煤必须进行合理的分类存放。
    5、储煤场内不准动火,如特殊情况,必须有矿长签字的动火批复,然后动火单位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6、地面消防水池设置的通往储煤场的消防水管路,必须经常进行喷洒水降尘工作。
    7、每天必须对储煤场设置的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8、煤场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细心观察,严防煤炭自燃。一旦发现煤炭自燃,立即报告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严格火源管理,严禁在储煤场内抽烟,或没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情况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10、一旦储煤场内发生火灾,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向调度及有关领导汇报,并及时使用消防栓进行灭火,控制火灾影响范围。
    11、储煤场工作人员每班必须使用消防水管对堆积煤进行洒水潮湿,并随时检查堆积煤有没有自燃发生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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