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梁小姐
18929572631

消防安全知识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消防安全知识

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基本要求- 广东抗震支架厂家

 1 目的

  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现场防护措施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中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指高处作业边、沿、孔洞的安全防护措施。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现场防护措施的安全管理。

  3 管理职责

  3.1 企业各部门负责提前落实本部门现场高处作业边、沿、孔洞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可靠。

  3.2 企业现场防护措施安装单位负责提前准备所需的防护材料,根据施工的需要及时将现场防护措施安装到位,并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

  4 管理要求

  4.1 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职责分工

  各企业应结合企业特点,按照船舶建造的不同阶段,明确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安装、维护职责。

  4.2 防护时机及安全要求

  安全防护措施安装的原则是及时、快速、稳固、有效,提高施工的安全性。

  4.2.1 船舶建造分段上胎制作起至交船前,下列几种状态必须进行防护。

  a. 水平方向大于300mm(任何一边大于300mm)的孔洞;

  b. 垂直方向靠近临边一侧且距离边缘小于300mm,孔的直径大于500mm;

  c. 边沿距离地面高度大于0.8m;

  d. 其他存在风险的情况。

  4.2.2 分段下胎、翻身或移位后需进行作业时,必须要对分段边沿进行防护和检查,对于完工等待吊装的分段可不进行防护,但应提前做好吊装过程中供司索等人员使用的保护措施(如松构、挂钩时的防护措施)。

  4.2.3 分段搭载过程中,每个分段吊装到位必须先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才能进行后续施工。

粤ICP备2022018366号-1 粤公网安备44011302004693号 广东固稳科技有限公司 www.gdgoov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