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多塔作业安全专项方案- 广东抗震支架厂家
1、 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行塔机作业,杜绝塔吊在安装、拆卸、使用作业时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1.1编制依据
1.1.1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GB5144-2006);
1.1.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1.3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1.1.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
1.2现场实际情况
1.2.1 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现场环境等有关情况;
1.2.2 该待建工程邻边道路情况。
2、 工程概况
2.1 工程简介
广德县瑞园小区一期工程拟安装3部塔机,属于群塔多重交叉作业。
2.2 机械设备的选型及主要技术参数
1#塔机(型号QTZ40A),生产厂家为常州振顺机械厂,起重臂安装长度为47米。
2#塔机(型号QTZ40A),生产厂家为常州振顺机械厂,起重臂安装长度为47米。
3#塔机(型号QTZ50),生产厂家为山东明龙机械厂,起重臂安装长度为48米。
2.3 各塔机的定位及周边环境(见下图)
3、 群塔作业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清单
群塔作业除塔机作业的风险以外,还附加有以下危险:
序号 作业活动 危险因素 可能导致的事故 判别依据(I~V) 作业条件风险评价(e) 风险
级别 备注
L E C D
1 起重
吊装作业 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或无效 倒塌、相互碰撞 Ⅰ 3 1 40 120 重大
无防风措施或断电保护装置 相互碰撞、物体打击 Ⅰ 1 1 7 7 一般
限位保险装置失灵 相互碰撞、起重伤害 Ⅰ 3 2 7 42 一般
起重机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或无效 起重伤害、高空坠落 Ⅰ 1 2 15 30 一般
起重指挥人员不了解起重机械性能 起重伤害 Ⅰ 3 2 7 42 一般
塔机司机不按多塔作业安全措施规定操作 坍塌、坠落 Ⅰ 1 1 1 1 一般
塔机指挥不当 相互碰撞、物体打击 Ⅰ Ⅱ Ⅲ 3 6 7 126 重大
高塔指挥不使用对讲机 起重伤害 Ⅰ 3 2 7 42 一般
塔机夜间防撞灯不完备 相互碰撞 Ⅰ 3 1 40 120 重大
塔机司机不听指挥作业或作业时精神不集中 起重伤害、高空坠落 Ⅰ Ⅱ 3 3 12 108 重大
夜间运行时不按规定开启防撞灯 相互碰撞 Ⅰ 3 1 40 120 重大
塔机作业时不遵守操作规程 相互碰撞、起重伤害 Ⅰ Ⅱ Ⅲ 3 3 40 120 重大
操作时不按规定鸣铃示警 相互碰撞、坠落 Ⅰ 3 3 12 42 一般
恶劣天气露天吊运作业 起重伤害 Ⅰ Ⅱ Ⅲ 1 1 2 2 一般
大件起重吊装作业无方案吊装 起重伤害、高空坠落 Ⅰ 3 3 12 108 重大
无多塔作业安全专项方案或方案不可靠 倒塌、物体打击 Ⅰ Ⅱ Ⅲ 3 3 7 63 一般
判别依据: Ⅰ. 多台塔式起重机交叉作业的;Ⅱ. 邻近的构筑物在工作半径内的;Ⅲ. 城市主要通道在工作半径范围内通过的。
4、 多塔交叉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为了保证多塔交叉作业时的安全,在初次安装完成、顶升加节后、最终高度时相互干扰的两部塔机相互高差不得小于2.2米。在3台塔吊起重臂上,从驾驶室向外30米位置、司机视觉良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确保相互干扰塔吊不发生“硬件”(起重臂)相撞,“软件”(起重臂打对方吊钩)相碰。
4.1 群塔作业使用过程规定
4.1.1 作业过程中,吊物必须高出回转覆盖范围内最高障碍物不得小于2米。
4.1.2 每台塔吊必须设有音高、清晰的完好电铃或电笛。每班首次运转前必须先试验其有效性。不灵或失效时,不得继续作业。修复后方可作业。
4.1.3 每台塔吊在起吊物品、落放物品、向在建工程运输材料时,必须先鸣笛(铃)示警。以便引起起重司索人员、吊物接货人员及受干扰塔吊司机的注意。运行速度不得超过中速(即最高使用3当,共5档)。
4.1.4 地面指挥人员必须跟钩指挥,语言规范标准,吐字清晰。对讲机使用必须遵照其使用说明书。不得改动项目规定好的其使用频道。
4.1.5 所有塔吊在回转动作前,变幅小车必须在起重臂上警戒标志以内。
4.1.6 在下班、中途休息、待活时,变幅小车收回到距驾驶室2-3米处,吊钩收至超高限位(吊钩距起重臂2米),起重臂停止方向均按安拆正方向停置。
4.2 保养
①清洁;②润滑;③调整;④紧固;⑤防腐。(作业班组按维护保养、交接班、运转等记录表执行。由班组的每天检查、项目的每周检查和公司的每月检查进行监督指导)
4.3各塔机的相对高度及距离
4.3.1各塔机的相对高度及交叉距离
塔机编号 塔吊型号 臂长(m) 初次安装高度(m) 最终高度(m) 相互干扰塔吊交叉距离
1#塔机 QTZ40A 47 28.6 28.6 与2#交叉16米
2#塔机 QTZ40A 47 26.4 35.2 与3#交叉12米
3#塔机 QTZ50 48 24.2 28.6 与1#交叉18米
注:在中途顶升增高过程中,相互干扰塔吊高度相差始终不得小于2.2米
5、 塔机安全运行管理措施
5.1塔机安全运行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5.1.1塔机安全运行组织机构图
5.2.塔机安全运行岗位职责
5.2.1项目经理
1 项目经理对塔机施工运行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负责本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督促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落实;
3 领导定期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
5.2.2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对塔机作业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落实相关规范、标准和管理制度;
2 塔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实施工作;
3 组织塔机安全作业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培训实施办法,制定实施措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4 配合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负责检查的组织、监督工作和安全隐患整改“三落实”的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