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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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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力破碎施工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 广东抗震支架厂家

序号 危险 可能导致 事故类别 控制措施
001 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各类事故 开工前,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工程特点、构造情况、工程量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应经原审批人批准,方可实施。
002 未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各类事故 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明确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003 从业人员未办理相关手续;未进行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上岗作业。 各类事故 从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004 施工区域未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非施工人员随意进入施工区。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各类事故 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005 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未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各类事故 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006 作业前,未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 各类事故 作业前,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007 在拆除施工现场未划定危险区域;未设置警戒线和相关的安全标志;未指派派专人监管。 各类事故 依据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在拆除施工现场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置警戒线和相关的安全标志,派专人监管。
00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触电、其它伤害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009 未建立健全动火管理制度。 各类事故 建立健全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动火时,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地点作业。作业时配备专人监护,作业后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010 作业人员未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各类事故 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011 施工前,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各类事故 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012 施工脚手架、安全网,不是由专业人员按设计方案搭设,未经关人员验收,水平作业时,操作人员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 高处坠落、坍塌、其它伤害 拆除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由专业人员按设计方案搭设,经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水平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
013 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进行拆除作业。 高处坠落、坍塌、其它伤害 严禁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进行拆除作业。
014 无防止扬尘和降低噪声的措施。 其它伤害 拆除工程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止扬尘和降低噪声的措施。
015 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未撤离被拆除建筑。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与被拆除建筑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 其它伤害 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远离被拆除建筑。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016 地下的各类管线,在地面上未设置明显标识。对水、电、气的检查井、污水井未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其它伤害 地下的各类管线,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识。对水、电、气的检查井、污水井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017 在易燃、可燃物及保温材料场所进行明火作业。 火灾 拆除建筑时,当遇有易燃、可燃物及保温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
018 立体交叉作业。 物体打击 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019 作业人员使用超负荷或带故障手持机具。 机械伤害 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
020 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未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随意向下抛掷。 其它伤害 楼层内的施工垃圾,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021 未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未设置消防车通道,无充足的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 其它伤害 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022 发现不明物体,未停止施工,未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其它伤害 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立即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023 采用具有腐蚀性的静力破碎剂作业时,灌浆人员未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孔内注入破碎剂后,作业人员在注孔区域行走。 其它伤害 采用具有腐蚀性的静力破碎剂作业时,灌浆人员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孔内注入破碎剂后,作业人员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在注孔区域行走。
024 静力破碎剂与其他材料混放。 其它爆炸 静力破碎剂严禁与其他材料混放。
025 在相邻的两孔之间,钻孔与注入破碎剂同步进行施工。 其它爆炸、其它伤害 在相邻的两孔之间,严禁钻孔与注入破碎剂同步进行施工。
026 静力破碎时,发生异常情况,未停止作业。 机械伤害、其它伤害 静力破碎时,发生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查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继续施工。
027 拆除工程完工后,未及时将渣土清运出场。 其它伤害 拆除工程完工后,及时将渣土清运出场。
028 清运渣土的车辆未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无专人指挥。 车辆伤害 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注:表中内容仅供参考,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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