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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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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质量控制- 广东抗震支架厂家

 

序号 常见问题 整改意见 考核措施 备注
1 未见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在现场。 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在现场加强安全管理。 未按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起扣除2000元。  
2 未见工作负责人、安全员佩戴标志。 按照规定佩戴明显标志,如袖标等。 不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每起扣除1000元;对存在问题不落实整改,每起扣除2000元;重复发生上述同类问题,加倍扣除。  
3 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胸卡。 入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按照规定佩戴胸卡。 未进行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未持“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每人次扣除500元;新进厂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参加施工,每人次扣除500元。  
4 进入现场人员未戴安全帽或戴安全帽不系帽带。 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未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每起扣除1000元;施工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每人次扣除200-500元。  
5 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带,或将安全带系在不牢固的地方。 严格执行安全规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 施工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每人次扣除200-50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500-3000元。  
6 工作票、施工作业票的使用不规范。 按照安全规程和实施细则,正确使用工作票、施工作业票。 未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每起扣除1000-5000元。  
7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件失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每人次扣除1000元;超过有效期,每人次扣除500元;未报甲方备案,每人次扣除500元。  
8 安全监理人员不足,或资质不全。 安全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未按规定配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每人次扣除1000-2000元。  
9 现场明显违章未见及时制止。 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未按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起扣除2000元。  
10 未见区域三牌(作业点施工岗位责任牌、危险点控制标牌、友情提示牌)。 按照规定设置区域三牌。 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点告知牌,每处扣除500-1000元。  
11 现场遮拦与围栏、警示不全。 按照规定完善现场遮拦、围栏、警示等安全设施。 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边和孔洞作业未设置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的安全措施,每处扣除500-5000元。  
12 未设置沟、孔防护与警示。孔洞盖板有的未盖或不合要求。 按照规定设置盖板。 未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每处扣除500-5000元。  
13 未见饮水、吸烟点。作业人员边工作边吸烟,现场烟头、烟盒不少。 设置饮水、吸烟区,不得在现场作业区域或禁烟区域吸烟。 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域吸烟,每人次扣除100-500元。  
14 施工电源应该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布置,配电箱未接地。 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电源管理与使用。 未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措施,每次扣除500-2000元。  
15 切割机、电焊机外壳未接地。 按照规定正确使用电气设备与工具。 现场施工用电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每项扣除500-1000元。  
16 违规使用碘钨灯。 按照规定试用合格、合适的照明灯具。 室内、夜间等作业环境的照明不符合要求,每处扣除500-1000元。    
17 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扫地杆不全。 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脚手架的搭设与验收、使用要规范。 未按有关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使用中的检查和维护,每起扣除500-2000元;对大型脚手架、高大模版支撑系统的搭设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未落实相应的专项措施,每起扣除5000元。  
18 作业面脚手板不全,有的未绑扎,多处探头板。 作业面脚手板应满铺,绑扎牢固,不得有探头板。 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2000元。  
19 安全通道顶层防护不全,临时楼道不规范,有的防护欠缺。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完善防护措施。 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2000元。  
20 顶层临边防护不到位,存在较突出的隐患。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2000元。  
21 高坡、临边无防护、无警示,堆土过高、太近。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 按照规定堆土,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滑坡、坍塌。 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2000元。    
22 吊车临近运行线路或电气设备,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未采取吊车接地、设置警示、专人监护等措施。 严格执行起重设备安全规定,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起重机械作业时必须设置围栏与警示,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临近带电设备作业,未保持安全距离、未做好安全隔离措施或无人监护,每起扣除2000元。  
23 起重时,锚固绞机或滑车的钢丝绳直接与角铁桩接触,未采取保护措施。 按照规定,进行可靠的保护,防止起重伤害或设备事故。 设备安装就位期间,对未可靠固定的设备未做好相应的专项安全措施,每处扣除500-2000元。  
24 作业人员使用的木梯不合要求。 按照规定使用合格的工具,包括登高作业的梯子等。 使用未经检测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500-200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500-3000元。  
25 未及时搞好施工过程安全、质量管理,未做好相关记录。 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完善安全质量记录。 未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账,每起扣除500元。  
说明: 1、以上现场安全“通病”,根据今年开展“抓基础、控风险、防事故”基建安全主题活动,检查记录综合与分析编写。 2、现场安全“通病”在施工现场不同程度存在,个别现场较为突出。 3、各施工现场应结合实际进行整改,并接受基建部复查与考核。考核依据参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书范本》等规定。 4、要结合学习国家电网公司近期有关指示和湖北省电力公司近期检查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自查与分析,将“抓基础、控风险、防事故”基建安全主题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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