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范
3.1 一般规定 - 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T/CECS748-2020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3.1.1 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的主要组件宜按下列规定涂色: 1 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涂R03红色;2 给水管道涂G05深绿色;
3 供气管道涂PB01深蓝色;
4 泡沫液管道涂Y08深黄色;
5 当管道较多,系统管道与工艺管道涂色有矛盾时,可涂相应的色带或色环。 3.1.2 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的供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源的水质应与泡沫液的要求相适宜,且水源的水温宜为4℃~35℃;
2 配制泡洙混合液的用水不得含有影响泡沫性能的物质;
3 供水方式可采用消防管网直接供水或设置缓冲水箱供水。 3.1.3 压缩空气泡沫产生装置、控制装置及远程控制柜等的使用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放置于不受恶劣天气、机械、化学或其他损坏条件影响的位置;
2 应满足产品正常工作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要求。
条文说明
3.1.1 泡沫灭火设备与管道着色是国内外消防界的习惯做法,本条是根据国内消防界的着色习惯并结合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特点,参照《漆膜颜色标准样卡》GSB05-1426-2001确定的。
工程中除了泡沫灭火系统组件、消防冷却水系统组件外,还会有较多的工艺组件。为避免因混淆而导致救火人员忙乱中误操作,涂色应有统一要求。当因管道多而与工艺管道涂色发生矛盾时,也可涂相应的色带或色环。
3.1.2 淡水是配置各类泡沫混合液的最佳水源,某些泡沫液也适宜用海水配制混合液。一种泡沫液是否适宜用海水配置泡沫混合液,取决于其耐海水(或硬水)的性能。因此,选择水源时,应考虑其是否与泡沫液的要求相适宜。同时,为了不影响泡沫混合液的发泡性能,规定水温宜为4℃~35℃。
采用含油品等可燃物的水时,其泡沫的灭火性能会受到影响;使用含破乳剂等添加剂的水,对泡沫倍数和泡沫稳定性有影响。影响程度取决于上述物质的含量和泡沫液种类。要鉴别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如油田采出水等是否满足要求,可通过试验确定。天津消防研究所受某石化公司委托,曾用氯碱厂PVC母液处理水作为6%型氟蛋白泡沫液配置泡沫混合液用水,按《蛋白泡沫灭火剂和氟蛋白泡沫灭火剂》GA219-1999对其泡沫性能进行过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90%火焰控制时间、灭火时间都不能达到标准要求。
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可设置缓冲水箱并应具有及时补水功能,也可直接采用消防管网直接供水。
3.1.3 本条规定是为保证压缩空气泡沫产生装置、控制装置及远程控制柜能够正常工作而提出的基本使用环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