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范
2 一般规定 - 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CECS165:2004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2.0.1 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应按通信终期容量一次建成,分次使用,适当预留备用管孔,并应与公共通信管道相连接。2.0.2 引入建筑物的通信塑料管道应采取防水、防可燃气体进入建筑物的设施。
2.0.3 引入建筑物的通信塑料管道应向外倾斜,其坡度不得小于4‰。
2.0.4 通信局站进局(楼)的通信塑料管道应选择两个方向进入楼内。
条文说明2 一般规定 2.0.1 开发区、住宅区、工矿区的通信虽有它的独立性,但也有全程全网通信的共性,所以通信塑料管道也必须与公共通信管道连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