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范
5.1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 北京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程 DB11/1354-2016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5.13.1 消防应急照明5.13.1.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的类别、型号、数量、设置场所、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每个规格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实际安装数量超过5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10%的比例抽取、但不少于5台。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和尺量检查。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5.13.1.2 安装位置 技术要求: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每个规格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实际安装数量超过5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10%的比例抽取、但不少于5台。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13.1.3 安装质量 技术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固定牢固,外观完好,手动试验状态时指示灯正常。照明方向无遮挡。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每个规格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实际安装数量超过5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10%的比例抽取、但不少于5台。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和尺量检查。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5.13.1.4 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照度 技术要求: a)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应急照明的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下列规定: 1)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 3)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4)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b)在工作状态下,不低于以下持续时间时,应急照明最低水平照度仍符合上述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少于1.5h; 2)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20000㎡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 3)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c)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且不低于下列规定: 1)消防控制室不应低于300lx; 2)自备发电机房、电源设备室、配电室不应低于200lx; 3)变压器室、防排烟机房、消防水泵房不应低于100lx。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每个规格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实际安装数量超过5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10%的比例抽取、但不少于5台。 检测方法: a)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在排除干扰光源的条件下,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设置的备用照明,使用照度计测量作业面最不利处的最低照度;其他场所在地面照明最不利处(如走道取与走道中线的交点)测量;
b)达到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持续时间时,重复测量上述测点的照度。 检测器具;数字照度计、卷尺、激光测距仪、秒表。
5.13.2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5.13.2.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类别、型号、数量、设置场所、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每个规格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实际安装数量超过5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10%的比例抽取、但不少于5台。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和尺量检查。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5.13.2.2 安装位置 技术要求: a)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b)设置在疏散走道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间距不应大于10m;
c)设置在疏散走道上空时,间距不应大于20m,其标志面应与疏散方向垂直,标志下缘距室内地面距离宜为(2.2~2.5)m;
d)设置在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
e)设置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每个规格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实际安装数量超过5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10%的比例抽取、但不少于5台。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和尺量检查。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5.13.2.3 安装质量 技术要求: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固定牢固,外观完好,手动试验时状态指示灯正常。疏散方向指示应正确、清晰无遮挡。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每个规格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实际安装数量超过5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10%的比例抽取、但不少于5台。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和尺量检查。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5.13.2.4 应急时间、照度 技术要求: a)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状态正常,通道最不利点地面中心的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b)在工作状态下,不低于下列持续时间时,通道最不利点地面中心的水平照度仍不应低于1.0lx: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少于1.5h; 2)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20000㎡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 3)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每个规格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实际安装数量超过5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10%的比例抽取、但不少于5台。 检测方法: a)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在排除干扰光源的条件下,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前的通道中心处,用照度计测量地面照度;
b)达到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持续时间时,重复测量上述测点的照度。 检测器具:数字照度计、卷尺、激光测距仪、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