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梁小姐
18929572631

消防规范大全

当前位置:首页 > 消防规范 > 消防规范大全

5.16 内窥镜科用房 -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2014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5.16.1 内窥镜科用房位置与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自成一区,与门诊部有便捷联系;
        2 各检查室宜分别设置。上、下消化道检查室应分开设置。
5.16.2 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设内窥镜(上消化道内窥镜、下消化道内窥镜、支气管镜、胆道镜等)检查、准备、处置、等候、休息、卫生间、患者和医护人员更衣等用房。下消化道检查应设置卫生间、灌肠室。
        2 可设观察室。
5.16.3 检查室应设置固定于墙上的观片灯,宜配置医疗气体系统终端。
5.16.4 内窥镜科区域内应设置内镜洗涤消毒设施,且上、下消化道镜应分别设置。


条文说明
   5.16 内窥镜科用房
5.16.1~5.16.3 内窥镜检查室各检查项目差别比较大,分别设置比较合理。
随着纤维镜检技术的发展,有些内镜不但用于诊断,且用于介入治疗,如支气管镜、胆道镜、输卵管镜、腹腔镜等,这种兼有手术功能的检查室兼有手术室性质,应具有手术室中相应的设置和配置。 
 
粤ICP备2022018366号-1 粤公网安备44011302004693号 广东固稳科技有限公司 www.gdgoov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