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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土石结构房屋 -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GB55002-2021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5.7.1 土、石结构房屋的高度和层数应符合表5.7.1的规定。 5.7.2 土、石结构房屋的建筑结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房屋的平面布置应简单规则,不应有平面凹凸或拐角。     2 纵横向承重墙的布置应均匀对称,上下连续。     3 楼层不应错层,不得采用板式单边悬挑楼梯。 5.7.3 生土墙体土料应选用杂质少的黏性土。石材应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 5.7.4 抗震设防的生土房屋基本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土房屋的屋盖应采用轻质材料,硬山搁檩的支承处应设置垫木,纵向檩条之间应采取加强连接的措施。     2 内外墙体应同步、分层、交错夯筑或咬砌。     3 外墙四角和内外墙交接处应设置混凝土或木构造柱,并采取加强整体性的拉结措施。     4 应采取措施保证地基基础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5.7.5 抗震设防的石结构房屋基本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多层石砌体房屋,应采用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
    2 多层石砌体房屋的抗震横墙间距,6度、7度不应超过10m,8度不应超过7m。     3 多层石砌体房屋应在外墙四角、楼梯间四角和每开间内外墙交接处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各楼层处应设置圈梁;圈梁与构造柱应牢固拉结。     4 不应采用石梁、石板作为承重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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