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范
7.1 检验分类与项目 -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第2部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 GB27898.2-2011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7.1.1 型式检验7.1.1.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正式投产后,如产品结构、材料、工艺、关键工序的加工方法有重大改变时;
c)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d)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连续生产满三年时;
f)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1.1.2 产品型式检验项目应按表2的要求进行。
7.1.2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表2规定的项目。 表2 型式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及不合格类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