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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规范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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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规划 - 公寓建筑设计标准 T/CECS768-2020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4.3.1 公寓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设施的种类和配建水平应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应与公寓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并同期投入使用。
4.3.2 公寓住区规划与空间布局应做到结构明确、空间层次与序列清晰。
4.3.3 公寓室外应结合使用需求设置儿童、老人活动场地、公共空间和公共绿地,并宜配置健身、休闲、娱乐的设施和场所。
4.3.4 公寓住区道路应满足消防、救护、防灾和无障碍等通行要求,并合理组织人流和车流。
4.3.5 机动车停车位应合理布局,新建项目宜集中设置,改建、扩建项目宜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设置。

条文说明
4.3.1 公寓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当地相关标准、规范执行,合理布置、保障运行,做到与公寓同期投入使用,同时还应充分结合周边配套条件,利用已有设施。 4.3.3 公共活动空间应有助于居住者的交流与和谐相处,根据儿童和老年人的活动特点,选择具有良好日照与自然通风条件的场地,做好地面防滑、排水和无障碍设计。 4.3.4 公寓住区应临近城市道路,周边道路资源配套应以公交优先,并与住区内步行系统相衔接。住区内道路系统应合理分级,主要道路应满足消防、救护、防灾和无障碍等通行要求,并设置连续的人行道直达所有的住区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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