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范
5.1 一般规定 - 公寓建筑设计标准 T/CECS768-2020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5.1.1 公寓建筑应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符合性能和工程质量提升的设计原则。5.1.2 公寓建筑设计应采用通用设计、模块化设计和并行设计的方法,将设计与生产、运输、施工、运营等全产业链和建筑全寿命周期的各阶段统一协调。
5.1.3 公寓建筑标准化设计宜遵循少规格、多组合原则,满足建筑标准化、部品模块化与居住多样化的要求。
5.1.4 公寓建筑应采用无障碍设计和适老化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
5.1.5 公寓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有关公共建筑的有关规定。
5.1.6 公寓建筑的日照采光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有关旅馆建筑的有关规定。
5.1.7 公寓建筑的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5.1.1 根据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租赁性住房建设的性质和特点,本条阐明了公寓建筑设计的基本原则。 5.1.2 公寓建筑由于其标准化程度高且是全装修交房,适合以工业化的方式进行建造,因此宜采用并行设计的方法。工业化的特征是建筑的大部分部品在工厂生产,在施工现场集成为一个完整的建筑体。因此,在设计阶段不仅需要规划、建筑、结构、设备、装修等各设计专业协同工作,还需要协调生产、施工、运营维护等各生产要素,根据项目的特点,采用合理的建造技术体系,选择耐久性高、易维护的部品和材料。 5.1.3 公寓设计提倡采用标准化模块的设计方法,标准化模块包含了空间模块、各专业部品和产品模块等类别,利用排列组合的方法,少规格的各类模块也可以形成丰富的组合形式。例如,用少量不同规格的功能空间平面就可以组合成多种套型平面,进而形成丰富的建筑立面,可以实现建筑形态的多样化。 5.1.4 公寓建筑应推行适老化通用设计,满足能力障碍者、特别是老年人居住需求。室外的场地、道路,公寓建筑出入口、电梯、电梯厅和公共走廊等共用部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并在套型中采用适老化设计措施。 ① 住区内各级道路应满足无障碍要求,并应保证通行的连续性。 ② 公共绿地的出入口、道路及园林设施的地面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③ 公寓单元和公共服务设施出入口有高差时,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取消高差或台阶,也可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④ 公共厕所宜至少设一套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厕位。
5.1.5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中第5.1.1条规定:“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