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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套内空间 - 公寓建筑设计标准 T/CECS768-2020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5.2.1 公寓建筑套型设计可根据不同生活居住的需求,设置功能空间和相应的设施设备;公寓套型平面应布局合理、动线紧凑、灵活可变,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遵循功能适用、结构规则和布局紧凑的原则;
    2 应采用标准化模块进行组合的方法;
    3 应采用轻质墙体的大空间体系,满足套内空间的灵活可变的要求。 5.2.2 家庭型套型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收纳空间等基本功能空间和相应的设施设备,宜设置晾晒空间。单身型套型应有兼起居的卧室、卫生间、收纳空间等基本功能空间和相应的设施设备,宜设置开放式厨房和晾晒空间。 5.2.3 公寓套型面积宜按照套内使用面积计算。 5.2.4 公寓建筑套型面积设计应确保适宜的生活居住标准,家庭型套型面积不应小于22㎡,单身型套型面积不宜小于13㎡。 5.2.5 公寓建筑起居室空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m,厨房、卫生间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m。 5.2.6 公寓套内的卫生间应设置坐便器、洗面器、淋浴器和排气设施。 5.2.7 公寓建筑宜在套内入口门厅、卧室和厨房等位置合理配置收纳空间。 5.2.8 当公寓套内不设置晾晒空间时,宜集中设置晾晒衣物的公共空间。

条文说明
5.2.1 本条强调公寓建筑通常具有复合功能特性,套型空间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空间组合、居住人口等因素进行各功能空间的设计。公寓建筑结构设计应优先选用框架结构或大开间剪力墙结构,内隔墙宜采用轻质隔墙,以便于今后满足住户不断变化的使用需求。各功能空间既要满足居住者基本的居住需求,又要确保空间的经济适用、结构规整、布局紧凑和灵活可变,并预留套内功能和空间在未来改造的可能性。     公寓套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应保证基本居住空间齐备;②主要空间面积应配置适宜;③套内生活流线应顺畅,餐厨关系应密切;④套内厨房、卫生间等设备设施应配置齐全;⑤套型应满足住户家庭结构变化的需求。 5.2.2 家庭型套型以面向家庭出租为主,满足居住者的基本居住需求,应设置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收纳空间,宜设置晾晒空间。     单身型套型以面向个人或年轻家庭出租为主,满足起居、就寝和如厕等基本居住需求,用餐和烹饪可灵活设置,并考虑相应功能空间。     在小面积的单身型套型中,套内的厨房和洗衣空间可灵活设置,在适当的公共生活空间布置共享厨房和洗衣房等,也可为居住者提供相应的生活服务及交往空间;套内厨房可不使用燃气,采用电加热厨具,空间可开敞,合理确定其使用面积和操作面长度;套内卫生间是最基本生活需求空间,应予以设置。 5.2.4 参照国际最低套型面积水准,结合国内公寓调研和分析,建议单身型套型面积不小于13m2,可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5.2.7 公寓是全装修交房,俗称“拎包入住”,因此基本的收纳空间应在装修阶段一并做好。 5.2.8 晾晒衣物是健康生活的基本需求,设计时应尽可能布置晾晒空间和相应的设施。但在配备了集中洗衣房且有烘干设备的情况下,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晾晒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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