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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室内装修 - 公寓建筑设计标准 T/CECS768-2020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6.2.1 公寓室内设计应遵循模块化原理和模数协调规则,建筑空间和部品规格尺寸应选用标准化系列化的参数尺寸,并应满足内装部品通用性和互换性的要求。 6.2.2 室内装修设计应满足功能合理的要求,并应与其他各专业并行设计。 6.2.3 室内装修宜采用标准化成套配置的整体厨房与整体卫生间。 6.2.4 室内装修应设有给水排水、通风和电气等设备,应分户设置水表、电表等。严寒、寒冷地区应设置供暖系统和设备,并应设置分户热计量等装置。
  条文说明
6.2.1、6.2.2 室内装修设计应依据人体工学原理对建筑方案的室内空间进行优化。在功能合理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套内使用功能、环境品质、部品制造、安装程序和运营维护等各技术环节,以及与建筑、结构及设备的衔接关系,在满足整体性和系统性要求的前提下,与各专业共同协商,确定适宜的室内装修做法,选用恰当的室内部品。 6.2.3 新建公寓的建设应符合建筑工业化的要求,宜采用标准化设计、工厂预制、现场装配、成套供应的整体厨房和整体卫浴,易于施工安装,便于日常维修和更新。厨房与卫生间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6.2.4 室内装修应配置给水排水、通风和电气等基本设施设备,并分户设置水表、电表和燃气表等计量装置。使用燃气的厨房宜设燃气泄漏报警保护装置;使用燃气的厨房兼餐厅应设燃气泄漏报警切断保护装置。有供暖要求的地区应设置供暖系统和设备、分户计量等装置,并在套内配置调节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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