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范
3 基本规定 - 寺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规程 T/CBDA 10-2018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3.0.1 寺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增强材料的安全性、通用性和可替换性,宜与原寺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性能一致,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材料的环保、节能、防火、防雷、防虫、防腐、防水、防潮等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2 寺庙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专业、专项、防护和相关工程设计,应满足寺庙建筑装饰装修的特点和需求,与寺庙建筑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相协调,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应保证寺庙建筑主体与承重结构安全和防火、抗震、节能、环保等使用功能; 3 应保护寺庙建筑使用者的隐私和尊严。3.0.3 寺庙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专业、专项、防护和相关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历史遗留和修缮寺庙建筑装饰装修,宜采用传统装饰装修施工工艺,或可替代的现代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技术,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不应改变和损坏寺庙建筑主体与承重结构和防火、抗震、节能、环保等使用功能,不应改动燃气管道等寺庙建筑配套设施。 3.0.4 寺庙建筑装饰装修制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和现行行业标准《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JGJ/T244的相关规定。 3.0.5 寺庙建筑装饰装修的成品保护、竣工验收、交付维保,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3.0.1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二条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3.0.2 本规程将寺庙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划分为四大类:一是现代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为专业设计;二是历史遗留和修缮寺庙建筑的传统装饰装修设计,专项设计;三是防火等防护工程,为防护设计;四是水、暖等与寺庙建筑装饰装修相关的工程,为相关设计。寺庙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竣工验收与设计相对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一章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隐私权。 2017年10月9日,住建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与民政部办公厅共同发出“关于征求《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办标[2017]694号),修订原《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总则1.0.3中要求,保护老年人的隐私和尊严。 《商业店铺装饰装修技术规程》T/CBDA5,基本规定3.0.1商业店铺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5应保护个人隐私。 住建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第十条标准的名称应符合下列规定,二、标准名称宜由标准的对象、用途和特征名三部分组成。如《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对象是:老年人照料设施;用途是:建筑设计;特征名是:标准。
使用者,指标准对象的使用者,不包括为标准对象的使用者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如《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标准对象是“老年人照料设施”,老年人照料设施的使用者是“老年人”,不包括为老年人照料设施的使用者老年人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保护的是老年人照料设施的使用者“老年人的隐私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