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支吊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建筑结构的抗震水平,主要是由锚固件、加固吊杆、抗震连接构件及抗震斜撑组成,经过科学装备后显得整齐美观。
不仅如此,抗震支吊架在其它方面的优势也十分明显:
拥有可调整性 01抗震支架主要由部件配备组合而成,因而后期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以及调整,也能够重复使用。
良好的兼容性 02各个专业在装配抗震支吊架的时候,在相互协调设计好情况下可以一起使用抗震支吊架,以保证室内空间高度限制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好有限的空间,从而好协调各专业的管理。让各专业布置合理、空间得到充分利用,轻松解决高度和日后维护的一些困扰和难题。
产品受力稳定可靠 03现在对于抗震支吊架的安装已有许多完善的手则来进行指导,拥有完善的施工计划,所受力的部件也能实现拼装部位的刚性,使得在连接的过程中不会移动,有效地抗冲击和震动,保护建筑的稳定。
抗震支架,利用先进的专业技术软件,分析地震受力节点,合理安排布置,切实提高建筑物按抗震设防标准所需的抗震能力,减少因地震等原因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然而因当前市场因国家政策利好的因素影响,导致目前抗震支架“四低产品”(低价、低质、低技术支持、低服务水准)屡出不穷。
同时部分建筑商为了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并降低成本,选择了价格低的抗震支架,殊不知有些抗震支架品牌存在着粗制滥造、假冒伪劣等情况。一旦低质量的产品使用到工程上,就很可能因抗震支架质量及技术原因低下导致事故发生,给工程本身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留下极大的隐患。
所以说,对比价格来说来说,产品品牌、技术、售后服务更为重要,另外工程安装运用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给出的标准进行设置,质量远远比价格可贵!
杜绝伪劣产品,为国家、社会、百姓努力做好每一个工程,建筑人共勉!
抗震支架网以产业互联网+为基础,依托平台资源信息共享优势,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化的服务。以用户为中心,开创平台服务新模式,打造诚信共享新生态!
建筑结构的抗震设计分为建筑结构抗震设计和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包括耐用的建筑非结构构件(包括非承重墙、附着在楼板和屋面结构上的构件、装饰构件和部件、固定在楼板上的大型储物架)以及支撑建筑结构的辅助机电设备。建筑物的机电抗震支吊架能够承受来自不同方向的水平地震力,在地震时保护机电设备工程,为机电设备在地震后的正常运行提供支撑,减少次生灾害的发生。只有提高机电系统本身的抗震性能,才能有效预防地震造成的次生灾害,并能在震后迅速恢复运行。在地震发生时,有抗震措施的管道和设备比没有附加抗震措施的管道减少位移5-10倍,可以有效提高系统的抗震性能。
1、建筑机电抗震支架概述1.1 抗震支架概述高层建筑的给排水系统、建筑电气系统、消防管道系统、燃气管道系统、通风空调工程系统、电梯安装系统、建筑智能系统等机电设备,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对抗震和耗能的要求。称之为建筑机电抗震系统。《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所规定的抗震支座和工程中的支座体系是两个体系。地震支座只承担地震荷载,只在地震中起作用。与车内安全气囊类似,抗震设防烈度在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和加固。支撑系统承担机电管道自重和运行动载荷要求,满足机电设施的正常运行。综合阐述了抗震措施的基本要求,对建筑电气、通信、给排水、暖通空调、燃气、防止火灾等建筑机电系统工程设施发生次生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以技术连接,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维修管理方便。1.2抗震支架应用范围及布置原则抗震支架作为机电安装中的重要内容,对于提升整个机电工程项目的抗震性能作用颇大。一般来说,在机电安装中运用抗震支架时,其应用范围及布置原则如表1和表2所示。2 工程实例分析2.1 工程概况某建筑工程项目,高度为11.98m,建筑面积为36287m2,该建筑工程项目的机电安装项目包括给排水及消防水系统、动力照明(含应急照明)系统、采暖系统、通风空调系统、防雷接地等施工内容。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在机电各系统安装设计中应对机电管线系统进行抗震加固。2.2施工准备2.2.1综合管道与抗震支架图纸二次深化综合管道及抗震支撑图纸一般需要经过专业设计深化两次。深化设计内容包括在原设计的基础上对机电系统管路的位置、上下顺序、高度、间距、操作空间等尺寸进行详细设计。并充分利用钢屋架、装配式柱、二次结构填充墙等结构工程,确保整个工程的一体化管道和抗震支撑的现场安装的牢固、合理性和统一性。2.2.2标高的交接与复测根据水准点(二级以上)所提供的总承包商,使用水准仪来予以闭合复测,并将水准点设置在建筑工地不易损坏的位置,但视线应该保持通畅,同时应该受到保护。它也可以在现场使用,水平已经被调平,但它应该在使用前应进行复核。2.2.3机械设备准备根据工程需要,主要设备有电梯、砂轮切割机、电焊机、台钻、高空作业车、冲击钻、电动扳手、水平仪、起重机、吹气泵、扭矩扳手、六角插座、配电箱、脚手架等。上述大型机械设备应在工程开工前2天进入现场并进行调试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2.4材料准备根据深入图纸,提出全面的管道及抗震支架材料需求计划,确保材料采购周期,材料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3抗震支架方案设计(1)抗震支吊架系统由成品槽钢、专用连接件、管夹、膨胀锚(混凝土结构)或梁夹(钢结构)组成,连接件与槽钢可根据设计的尺寸和高度进行连接。抗震支吊架现场组装,通过膨胀地脚螺栓与原主混凝土结构可靠连接。如果主体结构为钢结构,则用梁夹固定。(2)槽钢尺寸:长度为3m或6m的标准型材,便于现场组装和膨胀;槽钢壁厚不应小于2.0mm,连接件厚度不应小于5mm,斜撑横截面不应小于41mm×41mm。(3)图1-3为各种形式的综合管线和抗震支座的设计。2.4综合管道与抗震支架工艺流程施工准备→测量定位→下料→吊点胀栓(或梁夹)安装→ 垂直向吊杆安装→横担(或管卡)安装→侧向、纵向加固件安装→各专业管道安装→验收。2.5综合管道与抗震支架施工方法(1)测量放线。根据综合管道和抗震支架的深化图,确定固定支架、拉杆、吊杆的固定点,为下一步工艺做好准备。(2)安装起吊点膨胀螺栓(或梁夹)。根据图纸的测量放样和深化,确定固定支架和拉杆需要打孔的位置,打孔后安装地脚螺栓,并固定地脚螺栓。固定在钢屋架上的吊架应采用梁夹固定,不得焊接在钢结构上。(3)垂直安装在吊杆上。本工程的垂直吊杆均安装在钢结构钢梁上,垂直吊杆通过安装在钢屋架上的梁夹连接。(4)横臂(或管夹)安装。根据深化图纸,确定横臂各层高度,确认无误后,将横臂各层连接到竖臂上。(5)横向和纵向加固安装。横臂安装完毕后,可按详细图纸连接横向和纵向固定件。安装完成后,请检查各固定点的牢固性。(6)各种专业管道的安装。抗震支座安装完毕后,项目部对抗震支座进行自检。确认合格后,按各专业要求安装各系统管路。管道安装完成后,进行相应的现场测试。(7)接受。完成以上程序后,自检正确。现场杂物清理完毕后,填写检验资料并申请验收。2.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为了保证高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在高空施工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并且要高、低使用安全带。所有进入现场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进行课前演讲,并进行施工前工作条件验收。货架工人、起重机工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特种安全操作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在火灾现场,必须按规定激活消防证书、消防值班人员和消防设施。严格执行施工区域作业条件验收制度,对安全隐患不予施工。现场施工废弃物、下脚料、包装袋等必须随时清理,确保完工后现场清理干净。总结抗震支吊架利用三角形稳定原理,在地震过程中全面承担纵向和侧向力,使管道系统的动力特性由柔性转变为刚性。使设备和管道更加坚固。如果技术方案不当或措施不当,就无法达到抗震效果,也会出现相应的质量问题。本项目以一体化支架和抗震支架的施工为课题研究,组织有经验的团队对设计、支架加工、安装进行优化,采取各种措施确保一体化管道和抗震支架的加工、安装质量。成功完成了建设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同类项目的建设和课题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管道尺寸公、英制对照表塑料管用公称外径dn表示,为管材外径; 镀锌钢管用公称直径DN表示,为管道内径; 钢塑复合压力管用公称外径Dn表示,为管材外径。
一、De、DN、d、φ的含义
一般来说,管子的直径可分为外径(De)、内径(D)、公称直径(DN)。1、DN是指管道的公称直径,是外径与内径的平均值。DN的值=De的值﹣0.5*管壁厚度。注意:这既不是外径也不是内径。水、煤气输送钢管(镀锌钢管或非镀锌钢管)、铸铁管、钢塑复合管和聚氯乙烯(PVC)管等管材,应标注公称直径“DN”(如DN15、DN50);2、De主要是指管道外径,PPR、PE管、聚丙烯管外径,一般采用De标注的,均需要标注成外径 x 壁厚的形式,例De25 x 3;3、D一般指管道内径;4、d混凝土管内直径。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管、陶土管、耐酸陶瓷管、缸瓦管等管材,管径宜以内径d表示(如d230、d380等);5、φ表示普通圆的直径;也可表示管材的外径,但此时应在其后乘以壁厚。如φ25 x 3,表示外径25mm,壁厚为3mm的管材。对无缝钢管或有色金属管道,应标注“外径 x 壁厚”。例如φ108 x 4,φ可省略。中国、ISO和日本部分钢管标准采用壁厚尺寸表示钢管壁厚系列。对这类钢管规格的表示方法为管外径 x 壁厚。例如φ60.5 x 3.8;6、DN为Nominal diameter意思是公称直径;7、De为external diameter意思是外径;8、Dgdiametergong(汉语拼音“公”的声母)这下你就明白了,Dg是国产货,有中国特色的国产货,现在都不用了。
二、管径的表示方式1、水、煤气输送钢管(镀锌或非镀锌)、铸铁管和塑料管等管材,应标注公称直径“DN”(如DN15、DN50);在涉及壁厚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De来标注;拿镀锌焊接钢管为例,用DN、De两种标注方法如下:DN20 De25 x 2.5mmDN25 De32 x 3mmDN32 De40 x 4mmDN40 De50 x 4mm等等……;2、无缝钢管、焊接钢管(直缝或螺旋缝)、铜管、不锈钢管等管材,管径宜以外径 x 壁厚 表示(如De108 x 4、De159 x 4.5等);对无缝钢管或有色金属管道,应标注“外径 x 壁厚”。例如φ108 x 4,φ可省略;3、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管、陶土管、耐酸陶瓷管、缸瓦管等管材,管径宜以内径d表示(如d230、d380等);4、塑料管材,管径宜按产品标准的方法表示;通常塑料管是按照外径表示,实际施工过程中我们简略称呼的20、25、32等管道均是指De,而不是DN,这里相差一个规格呢。不搞清楚很容易在采购、施工过程中造成损失;5、当设计均用公称直径DN表示管径时,应有公称直径DN与相应产品规格对照表。
三、De、DN、d、φ的各自表示范围1、De--PPR、PE管、聚丙烯管外径;2、DN--聚氯乙烯(PVC)管、铸铁管、钢塑复合管、镀锌钢管公称直径;3、φ--无缝钢管或有色金属管道应标注“外径 x 壁厚”,如:φ108X4。
四、工程管径对照表五、英制与公制对照
英寸是长度单位。1 英寸=2.539999918 厘米(公分)。英寸或吋是使用于联合王国(UK,即英国(英联邦)、其前殖民地的长度单位。美国等国家也使用它。在台湾与香港,“英寸”通常写作“吋”。英寸的常用简写为in或"“吋”是近代新造的字,念作“英寸”,属汉字中一字念两音的字,其他如“浬”念作“海里”等,借用中国传统的长度单位“寸”,并加口旁以示区别。1、尺寸:DN15(4分管)、DN20(6分管)、DN25(1寸管)、DN32(1寸2管)、DN40(1寸半管)、DN50(2寸管)、DN65(2寸半管)、DN80(3寸管)、DN100(4寸管)、DN125(5寸管)、DN150(6寸管)、DN200(8寸管)、DN250(10寸管)等。2、把1英寸分成8等分: 1/8 1/4 3/8 1/2 5/8 3/4 7/8 英寸。(1)相当于通常说的1分管到7分管,更小的尺寸用1/16、1/32、1/64来表示,单位还是英寸。如果分母和分子能够约分(如分子是2、4、8、16、32)就应该约分。(2)英寸的表示是在右上角打上两撇,如1/2"(3)如DN25(25mm,下同)的水管就是英制1"的水管,也是以前的8分水管。(4)如DN15的水管就是英制1/2"的水管,也是以前的4分水管。(5)如DN20的水管就是英制3/4"的水管,也是以前的6分水管(6)外径与DN,NB的关系如下:
六、管道规格及有关数据
七、国际管道尺寸对照表DN公称直径不锈钢无缝管尺寸对照表一般来说,管子的直径可分为外径、内径、公称直径。管材为无缝钢管的管子的外径用字母D来表示,其后附加外直径的尺寸和壁厚,例如外径为108的无缝钢管,壁厚为5MM,用D108*5表示。塑料管也用外径表示,如De63。其他如钢筋混凝土管、铸铁管、镀锌钢管等采用DN表示。在设计图纸中一般采用公称直径来表示,公称直径是为了设计制造和维修的方便人为地规定的一种标准,也较公称通径,是管子(或者管件)的规格名称。管子的公称直径和其内径、外径都不相等,例如:公称直径为100MM的无缝钢管有102*5、108*5等好几种,108为管子的外径,5表示管子的壁厚,因此,该钢管的内径为(108-5-5)=98MM,但是它不完全等于钢管外径减两倍壁厚之差,也可以说,公称直径是接近于内径,但是又不等于内径的一种管子直径的规格名称,在设计图纸中所以要用公称直径,目的是为了根据公称直径可以确定管子、管件、阀门、法兰、垫片等结构尺寸与连接尺寸,公称直径采用符号DN表示,如果在设计图纸中采用外径表示,也应该作出管道规格对照表,表明某种管道的公称直径,壁厚。(其实在工程领域并没有一个完全的管道公称直径与外径的对照,外径与公称直径的换算基本要靠经验。大致是公称直径大约等于内径(外径减两个皮厚)
但也不完全相等,大致差不多,取整就行。比如φ108*7的外径108,它的公称直径是100;再比如φ32*4.5,外径32,公称直径应该是25。以此类推,就能得到外径与公称直径的对应关系了。)八、钢管与塑料管实际选用对照
抗震支架招投标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
抗震支架工程招投标时,资格审查是必要且必须的。因此作为投标人,应该理清以下这些概念。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指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 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业绩、信誉等方面评估审查,以判定其是否具有参与项目投标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及能力的活动。资格审查既是招标人的权利,也是招标项目的必要程序,它对于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 第十七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
定义:资格预审是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并组织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标准和方法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优点:可以减少评标阶段的工作量、缩短评标时间、减少评审费用、降低社会成本(提高评标质量),尽可能的减少“流标现象”。 缺点:延长招标投标过程,增加招标投标双方资格预审的费用。 适用:技术复杂或投标文件编制费用较高,且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多。 具体办法:两种,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一般采用合格制,潜在投标人过多的,可采用有限数量制。
资格后审
定义:资格后审是在开标后的初步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投标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 优点:可以避免招标与投标双方资格预审的工作环节和费用、缩短招标投标过程,有利于增强投标的竞争性。 缺点:在投标人过多时会增加社会成本和评标工作量。 适用:潜在投标人数量不多。采用:合格制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招投标中,各个时间节点的时限规定!
资格预审各流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4)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提出期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5)资格预审文件异议答复期限: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7)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不含资格预审的流程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4)招标文件异议提出和答复时间期限: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5)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时间期限: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7)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8)开标异议提出期限:当场。 (9)开标异议答复期限:当场。 (10)中标候选人公示开始时间: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 (1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2)评标结果异议提出期限:公示期内。 (13)评标结果异议答复期限: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14)合同签订期限:在投标有效期内及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1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最迟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 (17)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18)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19)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完成评标和定标工作时。 (20)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期限: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 (21)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对外公告期限: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公告期满后,转入后台保存。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
政府采购中各流程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1)邀请招标时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2)邀请招标时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期限: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 (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4)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5)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20日。 (6)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7)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半天或前1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天。(8)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报送采购人期限: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9)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期限:委托组织招标的,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组织招标的,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10)中标通知书发出期限: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11)合同签订期限:自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12)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未中标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 (13)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14)提出质疑期限: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15)质疑答复期限: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 (16)投诉期限: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17)财政部门审查投诉书期限:收到投诉书后5个工作日内。 (18)财政部门受理投诉书期限:符合投诉条件的投诉,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19)财政部门向被投诉人发送投诉书副本期限:受理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 (20)被投诉人就投诉事项向财政部门回复期限:收到投诉书副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1)财政部门投诉处理期限:收到(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22)投诉处理期间暂停采购活动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 (23)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从采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依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的通知》(1)主管部门对招标文件备案函复时间:收到评审专家审核意见、招标机构意见、招标文件最终修改部分等备案资料后3日内,如需协调可适当延长。 (2)招标文件公告期:不少于20日,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招标不得少于50日。 (3)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20日,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招标不得少于50日。 (4)招标文件异议提出期限:开标日5日前。 (5)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期限:开标前。 (6)二次招标时第二次投标截止日与第一次投标截止日间隔期限:不少于7日。(7)投标人招标网注册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8)开标记录招标网备案期限:开标后2日内。 (9)评标价格多种货币转换为美元以中国人民银行卖出价公布的基准日:开标当日。 (10)银行资信证明有效期限:开标日前3个月内。 (11)评标专家抽取时间:不得早于开标时间48 小时,如抽取外省专家的,不得早于开标时间72 小时,遇节假日向前顺延。(12)评标结果公示期:7日,公示开始日不得选择在国家法定长假的前2日。 (13)投标人质疑期: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及结束后3日内。 (14)组织评标委员会或受评标委员会的委托向质疑人提供质疑答复意见的期限: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第4日起7日内,特殊理由情况下,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延期答复,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7日。 (15)招标机构对投标人质疑的书面答复报送主管机关的期限: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日内。 (16)评标结果公示结果公告:评标结果公示期内无质疑,公示期结束后该评标结果自动生效并进行公示结果公告。 (17)主管部门出具评标结果备案通知期限:评标结果公示结果公告后3日内。
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的联系与区别
投标无小事,细节定成败
政府采购的方式可以分为招标方式的采购和非招标方式的采购。招标方式的采购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非招标方式采购分为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四种方式。
为了避免混淆,今天我们主要来讲一下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这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01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一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1.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2.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3.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4.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5.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降低采购风险。适用范围:1.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2.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4.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适用条件: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02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PART1相似部分
1、适用情形相似当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之一时,可以选择竞争性谈判或者竞争性磋商来进行采购:(一)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二)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2、流程相似竞争性谈判与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流程大致相同。竞争性谈判的基本流程:成立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文件——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的基本流程:成立磋商小组——制定磋商文件——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3、适用条件相似允许只有两家供应商的情形下,开展采购工作。
PART2差异部分
1、评分方法不同竞争性谈判采取最低价法:最低价法较为简明,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取价低者中标。竞争性磋商采取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较为复杂,但优势在于可以参考商务条件和技术条件等非价格因素,将更多的变量条件纳入评分范畴,更为客观合理。2、期限不同竞争性谈判: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3、其他不同
竞争性磋商增加举报义务规定及对采购文件解释说明的禁止原则等。综上,竞争性谈判与竞争性磋商在适用情形、采购流程上虽有雷同,但根据采购实际需求于竞争报价阶段,分别采取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两种差异较大的评分方式。两者共存,尽可能促进采供工作的合理与公平,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供应商间的恶性竞争。
入围招标是什么意思?招标,我们都知道,但很少听说过入围招标,看字面意思以为入围招标是招标的一种方式或招标程序,其实不是的,为防止大家误解入围招标的含义和内容,今天就来讲解一下“入围招标”。
入围招标和招标有什么联系?招标是一种竞争性采购方式,是采购人通过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明确了招标的定义,再来看入围招标是不是招标。一般所说的入围招标,是指采购人通过类似招标的方式对供应商进行遴选,确定入围供应商短名单。有的采购人在入围招标时,同时也确定了入围产品的品牌、型号及价格。入围供应商短名单中的供应商称为入围供应商,其产品称为入围产品。采购人一般只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并不与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需要采购产品时,再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再次遴选确定签约供应商或直接确定签约供应商,与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不保证一定会向入围供应商采购,更不保证采购的数量。
入围招标不同的行业对各种资质的要求也有所不同,标书上都有明确的招标要求,所需资质按照招标书或招标公告提供就可以了。只要是招标,都会有招标文件或招标书(公告),因此不会存在没有要求的招标。
入围和中标是同一个意思吗?入围和中标不是同一个意思。入围就是拥有最终投标的资格,第一轮就相当于资格赛,比如说,要想拿舞蹈冠军,首先就需要预赛,资格赛之类的,得到参赛资格,才有可能去拿冠军,如果资格赛都没有进,根本就没有最终夺冠的资格。中标是指招标人向经评选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之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
按照要求投标,一级资质都不能入围,而三级资质中标,是什么原因?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入围招标就是指具有了参与正式招标的资格。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角度来讲,入围招标不属于规范的招标投标活动。
虽然入围招标不属于规范的招标投标活动,不是真正的招标,但是入围招标这种“一次入围、多次采购”的采购方式能使采购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可以提高采购的效率,不失为一种便捷实用的采购方式。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和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时,采用入围招标采购方式是可以的。但是对于政府采购项目和属于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及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项目流标后,业主单位如何做?
项目招标后流标,可能会影响该项目原计划建设的进度。那么从业主单位角度出发,该项目流标后,接下来该怎么做?
首先分析项目流标的原因
项目流标的原因主要有:
1.项目规模较小、本身对投标人的吸引力不够;2.采购类项目投标限价不高;3.项目专业性特别强、潜在投标人较少;4.个别项目工期或供货期要求较紧;5.个别项目付款方式比较苛刻;6.投标人自身的粗心、疏忽,使得投标文件无效,造成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人数不足法定开标人数,比如:投标人开标时迟到、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签章、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投标保证金帐号输入错误造成未及时到帐等等。
其次项目流标以后的措施
属于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业主可以在完善相关内容后重新招标。如果二次招标时再次失败,那么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属于政府采购类项目,业主可以向市财政局申请修改招标采购方式。
智慧消防 | 智能锁产品 | 抗震支架安装步骤↓ |
机电抗震支吊架的新要点 | 抗震支架施工技术要求 | 抗震支吊架设计与应用 | 抗震支吊架完全解析 |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 幕墙施工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