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5 电气设备及仪表修理 -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12.5.1 电气修理车间宜设置绕线下线、浸漆干燥、外线维修、电气仪表维修。 12.5.2 电气修理车间的设备选择与配置应满足各工段检修任务的要求,并应与机修车间密切协作。 1
-
12.4 机修车间厂房 -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12.4.1 机修车间厂房跨度应采用建筑模数制宜采用9m、12m、15m、18m;机修车间厂房门的尺寸及适用范围宜符合表12.4.1的要求。 表12.4.1 机修车间厂房门的
-
12.3 机修车间布置 -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12.3.1 机钳工段面积应包括机床占用面积、钳工装配占用面积、工具间和仓库等所需面积。机钳工段面积指标应符合表12.3.1的规定。 表12.3.1 机钳工段面积指标 注:生
-
12.2 机修车间装备 -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12.2.1 机修车间应由机钳工段、铆锻焊工段组成。 12.2.2 根据备件加工量,机钳工段机床配置可按表12.2.2的规定选取。 表12.2.2 机钳工段机床配置(台) 1
-
12.1 一般规定 -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12.1.1 机械、电气设备修理车间的装备水平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当地的协作条件确定。当需厂内设置时,中型及以上规模的水泥厂,机修车间的装备水平宜按小修标准设置,小型厂宜按保养或小
-
12 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仪表修理 -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12.1 一般规定 12.2 机修车间装备 12.3 机修车间布置 12.4 机修车间
-
11.4 空气调节 -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11.4.1 中央控制室、化验室、车间电力室的计算机室、计量管理监测站及轨道衡,应根据生产工艺设备的要求,设置空气调节系统;厂前区要求较高的办公楼、综合服务楼、招待所及食堂,可
-
11.3 通风 -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11.3.1 自然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以自然通风为主的窑头厂房、各类磨房、烘干车间及余热发电的汽轮发电机房等建筑物,宜根据主要进风面、建筑物形式,按夏季有
-
11.2 供热 -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11.2.1 供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不高于5℃的日数不小于90d的地区应设置供暖设施,并宜采用集中供暖;位于集中供暖地区的生产管理和生活建筑
-
11.1 一般规定 -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11.1.1 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总图布置、工艺和控制要求、区域能源状况及环境保护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11.1.2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室外
-
11 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 -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11.1 一般规定 11.2 供热 11.3 通风 11.4 空气调节
-
10.6 节水设计 -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10.6.1 给水系统宜分别采用生产循环给水系统和生活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生活给水系统或生产循环给水系统合并。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应低于85%。冷却水系统宜采用压力回流循
-
10.5 消防及消防用水 -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10.5.1 水泥工厂应设计消防给水,并应按建筑物类别及使用功能,设置固定灭火装置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10.4 车间给水与排水 -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10.4.1 车间和独立建筑物的给水排水系统应与室外给水排水系统协调一致。 10.4.2 生产用水设备的进口水压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要求确定。 10.4.3 窑尾管道(增湿塔
-
10.3 排水 -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10.3.1 排水工程设计应结合当地规划,综合设计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洪水和雨水的排除。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宜采用合流制,雨水宜单独排除。不可回收的生产废水可排入雨水或生活污水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