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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十二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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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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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007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七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交易活动以及实施房地产管理,参照本法执行。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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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007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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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007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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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007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五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第五十八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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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房屋租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007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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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007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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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007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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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般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007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三条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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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007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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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007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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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007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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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007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