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 供暖通风及绿化 -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51142-2015(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章)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10.2.1 采暖地区建筑的供暖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10.2.2 具有爆炸危险的封闭式建筑应采取通风措施。
-
10.1 建筑防火 -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51142-2015(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章)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10.1.1 具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防火、防爆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门窗应向外开; 3 建筑应采取泄压措施,设计应
-
10 建筑防火与供暖通风及绿化 -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51142-2015(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章)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10.1 建筑防火 10.2 供暖通风及绿化
-
9.4 管道和储罐的防腐 -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51142-2015(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章)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9.4.1 钢质液化石油气管道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应进行外防腐。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 95、《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GB/T
-
9.3 储罐及其他容器 -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51142-2015(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章)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9.3.1 液化石油气储罐、其他容器及附件材料的选用和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GB 150.1~GB 150.4、《钢制球形储罐》GB 12337和压力容器有关安全技
-
9.2 管道的连接 -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51142-2015(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章)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9.2.1 站内液化石油气管道与管道之间宜采用焊接连接,管道与储罐、其他容器、设备及阀门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0.03Ω时,应采用金属导体跨接。
-
9.1 管材及管道附件 -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51142-2015(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章)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9.1.1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内工艺管道的设计应符合压力管道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的有关规定。 9.1.2 液化石油气管道的设计
-
9 管材及管道附件、储罐及其他容器和防腐 -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51142-2015(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章)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9.1 管材及管道附件 9.2 管道的连接 9.3 储罐及其他容器 9.4 管道和储罐的防腐
-
8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51142-2015(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章)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8.0.1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按钢瓶总容积应分为三类,并应符合表8.0.1的规定。表8.0.1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分类 注:钢瓶总容积按钢瓶个数和单瓶几何容积的乘
-
7 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 -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51142-2015(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章)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7.0.1 气化装置的总供气能力应根据高峰小时用气量确定。气化装置不应少于2台,备用不得少于1台。 7.0.2 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钢瓶的配置数量宜符合下列规定: 1
-
6.2 工艺及设备 -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51142-2015(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章)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6.2.1 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储存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站内储罐总容积应根据供气规模、用户的性质、气源供应等因素确定。当由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供气时
-
6.1 平面布置 -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51142-2015(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章)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6.1.1 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站址的选择和平面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5.1节和第5.2节的规定。 6.1.2 储罐总容积小于或等于50m³的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宜靠近供
-
5.3 工艺及设备 -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51142-2015(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章)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5.3.1 储罐设计总容量宜根据供应规模、气源情况、运输方式、运距和城市应急保障等因素确定。 5.3.2 当储罐设计总容量大于3000m³时,宜将储罐分别设置在灌装站和储存站。
-
5.2 平面布置 -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51142-2015(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章)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5.2.1 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站内总平面应分区布置,并应分为生产区(包括储罐区和灌装区)和辅助区。生产区宜布置在站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上侧风侧。 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