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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规范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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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2022

第一章 总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订版)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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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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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五十三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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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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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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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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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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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四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     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第四十二条 本法自1995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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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其他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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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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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刑事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一节 赔偿范围 第二节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第三节 赔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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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赔偿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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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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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赔偿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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