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 消防水泵房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4.4.1 由于标准要求变化,现行标准规定“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原建筑消防水泵房设在地下三
-
4.3 增加消防用水量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4.3.1 多层建筑依据建筑体积、高层建筑依据建筑高度和功能确定室外消防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和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依据建筑体积、功能、高度确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依据建筑功能确
-
4.2 新增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4.2.1 多层建筑增设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医疗设施、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含半地下室)增设商店,新增回风道(管)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需要增设自动喷水
-
4.1 新增消火栓系统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4.1.1 在“不超过5层或体积大于5000m³、不超过10000m³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他民用建筑”中增设“展览、商店、旅馆、医疗、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图书馆
-
4 消防设施改造可行性研究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4.1 新增消火栓系统 4.2 新增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3 增加消防用水量 4.4 消防水泵房 4.5 防烟系统 4.6 排烟系统
-
3.6 消防救援窗和防烟楼梯间顶部固定窗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3.6.1 消防救援窗是现行标准新增要求,它对火灾救援有重要作用,改造范围内应执行现行标准。 3.6.2 属于功能发生变化的整体改造,防烟楼梯间顶部固定窗应执行现行标准,其他
-
3.5 疏散楼梯间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3.5.1 疏散楼梯间形式有敞开式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都设有防烟楼梯间,功能变化不会导致楼梯间形式发生变化。 3.5
-
3.4 防火分区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防火分区的划分、布置涉及建筑耐火等级、疏散楼梯、疏散距离、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和排烟系统。整体改造时应根据建筑耐火等级、改造后的功能,按现行标准划分;局部改
-
3.3 疏散距离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不同功能建筑的疏散距离要求不同,将疏散距离要求低的功能改为疏散距离要求高的功能(如办公改教学、医疗、老年人照料设施等)时,平面布置应注意疏散距离能否满足要求。
-
3.2 消防电梯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3.2.1 建筑高度大于24m、小于32m的非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在24m以上部分任一建筑面积大于1000m²的楼层设置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功能时变为一类高层民用建
-
3.1 独立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需要增设独立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的有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影剧院、礼堂。增加这些功能时,应通过可行性研究分析设置独立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的条件
-
3 建筑构造与灭火救援设施改造可行性研究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3.1 独立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3.2 消防电梯 3.3 疏散距离 3.4 防火分区 3.5 疏散楼梯间 3.6 消防救援窗和防烟楼梯间顶部固定窗
-
2.7 功能改变的建筑局部改造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下列内容可适用原标准: 表2.7 功能改变的建筑局部改造可执行原标准的情形 注:消防设施设置依据改造后的建筑整体功能情况按国家现行标准判断。
-
2.6 功能未改变的建筑局部改造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2.6.1 建筑局部改造不得影响非改造部分的消防安全。 2.6.2 改造区域的平面布置、安全疏散距离、所用材料、供电电源及消防线路应执行现行标准,其他内容可适用原标准。
-
2.5 建筑整体改造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2.5.1 建筑功能未改变的,下列内容可适用原标准: 1 改造建筑与其他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 2 消防车道、救援场地; 3 疏散楼梯总净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