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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规范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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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2022

第二章 受案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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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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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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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文物出境进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六十条 国有文物、非国有文物中的珍贵文物和国家规定禁止出境的其他文物,不得出境;但是依照本法规定出境展览或者因特殊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出境的除外。 第六十一条 文物出境,应当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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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民间收藏文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五十条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三)从经营文物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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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馆藏文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三十六条 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对收藏的文物,必须区分文物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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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考古发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二十七条 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  第二十八条 从事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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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十三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报国务院核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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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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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八十五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使用土地的,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六条 本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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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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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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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设用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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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耕地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消防规范大全 - 广东固稳科技抗震支架!

 第三十一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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